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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产企业将迎来信用分级制度


  2004-9-27  来源:新华网

  伴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发布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即将迎来信用分级制度。

  据生活日报报道,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确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的原则以是否有因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而被处以刑事或者行政处罚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和主观过错的大小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辅助标准。

   正常运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在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确定为守信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给予政策支持;对被认定为警示、失信等级的,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和专项监管等措施予以惩戒。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要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公示违法记录。

  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守信等级。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警示等级,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失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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